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金控集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研究制定加强金融服务、助力全省稳企纾困、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9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 切实发挥金控集团多牌照、长链条优势,扎实推动稳经济系列政策落实落地,全力服务实体经济,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帮助他们留得青山、赢得未来。担保板块着力深化与国担基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落实对困难群体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相关政策,优化担保业务结构,进一步减费让利,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征信公司积极发挥“陇信通”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提升融资撮合能力,解决融资难问题;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发挥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作用,全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和暂未达到上市标准的成长型企业挂牌融资;应急周转金进一步推进“两优化”“三扩大”,纾困解难,有效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基金板块加快农田水利和寒旱农业基金投资运营,主动对接参与乡村振兴基金;融资租赁公司积极为省内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再贷款公司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小额再贷款融资服务,支持省内重点企业发展。金控集团党委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迅速动员,党建引领实干担当,进一步强化助企、稳企、惠企纾困工作力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企业一线做好金融服务,强化各业务板块协同联动,攻坚克难,积极推动各级惠企政策落地落实,为我省稳企纾困提供一揽子优质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稳步发展。
附:《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助力全省稳企纾困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本文有删减)
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助力全省稳企纾困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各子公司、集团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经济大盘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和省直相关部门及行业监管部门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金融服务保障体系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全力以赴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各子公司、各部门要在思想上再深化、认识上再提高、行动上再加力,找准自身定位和工作发力点,承担好责任、发挥好功能,为全省稳企纾困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二、健全机制,提升政府性担保机构服务能力
(二)金控担保要主动对接各级政府设立风险补偿金,争取尽早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落实“政银担”融资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及时对接县级政府在担保代偿后做好风险补偿金划转工作,积极争取降费奖补支持,推动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
三、深化合作,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
(三)与银行机构加强业务合作,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首贷担保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有序开展总对总“见贷即保”批量担保业务,扩大合作贷款规模。
(四)落实对困难群体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相关政策,与银行机构积极对接,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鼓励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工程履约保函和招投标保函等金融产品,减轻企业保证金占款压力。
(五)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争取将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再担保范围,优先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力争全年新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达到100亿元。
(六)优化担保业务结构,确保全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额占全部新增融资担保额的比例不低于80%,新增单户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额占全部新增融资担保额的比例不低于50%。
四、减费让利,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七)严格执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收费标准,推进减费让利,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八)对中小微企业在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托管、股权质押开辟“绿色通道”,即来即审、简化流程,免收精品课程培训费,通过自媒体免费为挂牌企业开展宣传报道,提高企业融资获得性。
五、提升功能,发挥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作用
(九)加快“陇信通”平台建设,积极对接相关政府部门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住房公积金缴纳、社会保险、生态环境、进出口、知识产权、不动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工业企业环评、民办非企业法人、社会团体等涉企数据共享,扩充涉企数据维度,深度挖掘数据价值,提升融资撮合能力。
(十)加强“陇信通”平台宣传推介,拓展与省内金融机构的合作深度和范围,充分利用征信技术和涉企信用信息,积极推进中小微企业、涉农贷款业务数字化转型,提升银行获客、授信审批、风险预警能力,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年底前,确保平台注册企业突破2万户,累计撮合融资金额力争突破400亿元。
(十一)充分发挥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作用,全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和暂未达到上市标准的成长型企业挂牌融资,积极提供挂牌展示、股权托管、融资融智和转板上市服务;针对挂牌企业推出“专精特新担”“专精特新租”“专精特新贷”等专属产品,支持企业发展。年底前,确保新增“专精特新”挂牌企业10家,新增股权质押融资额超过14亿元。
(十二)提升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企业培育孵化功能,指导企业主体规范经营管理,对标金融机构融资标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经营效益、提升信用水平,为实现融资创造条件。
六、纾困解难,有效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
(十三)推进应急周转金“两优化”“三扩大”,优化收费机制、优化操作流程,扩大应急周转金规模,扩大银行合作机构范围,扩大应急周转金适用的贷款产品类型。加大应急周转金宣传推广力度,引导争取市州政府和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将使用范围逐步向各市州企业拓展,努力保障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对应急周转资金的需求,防范化解中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
七、对接市场,服务特色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
(十四)加快寒旱农业基金投资运营,支持我省现代寒旱特色农业高地建设。积极争取乡村振兴基金子基金设立运营,支持我省特色农业企业发展。推动设立碳中和投资发展基金,扶持省内相关新能源企业加快发展。
(十五)积极为省内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加强业务开拓,创新金融产品,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年底前,确保新增业务投放金额9亿元。
(十六)发挥省内小额再贷牌照优势,积极践行普惠金融理念,坚持“小额分散”原则,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服务,确保新增1000万元及以下项目(金额)占比不低于30%。
八、板块联动,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
(十七)改进提升各板块之间业务协同效率和水平,围绕财务顾问、上市培育、发债承销、担保增信、基金投资、股权托管质押、融资租赁、征信服务、小额信贷以及应急周转基金等资金融通方式,全力服务全省“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和“四强”行动,为省内上市公司和龙头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九、靠实责任,确保助企纾困取得实效
(十八)落实尽职免责制度,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业务风险发生后需启动问责程序的,要先启动尽职免责认定程序,合理进行责任认定。
(十九)各子公司、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调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职责分工为子公司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十)各子公司要建立工作推进月报告制度,确定专人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至集团公司。集团公司要将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管理目标考核,对政策执行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的,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问效。
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1日